连续四年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被监管部门查实后,合众思壮的“造假者们”也受到应有惩罚。
(相关资料图)
合众思壮5月21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通过虚构雷达、专网通信等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等违法行为细节也逐一曝光。从处罚决定来看,合众思壮及时任董事长等三名高管除了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外,同时被监管部门处以5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到1250万元。
四年累计虚增收入超15亿元、虚增净利润超5亿元
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至公司,合众思壮这场“造假”大戏的更多细节也逐一曝光。
经证监会查明,合众思壮共存在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四项违法事实。
首先来看合众思壮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的违法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合众思壮利用其子公司深圳思壮参与雷达相关业务,以开展雷达、服务器等相关产品贸易的名义,虚构生产业务流程,虚构软件加载模块,并形成空转循环贸易业务。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作为出资方,通过签订购销合同,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合同收益,但不提供技术、不参与生产、不经手货物,不直接与客户、供应商接触联络,相关业务只有合同、单据、发票配合走单和资金流转,没有实物交付,缺乏业务实质,而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军工集成产品业务,以虚增2017至2019年收入金额6.0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4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057.67万元。
其次是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的违法事实。据披露,合众思壮将与隋某力共同投资的联营企业北斗导航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以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为名,与隋某力实际控制的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验收交付等事宜,与隋某力指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但实际上,专网通信业务对合众思壮而言没有业务实质,而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通导一体化业务,以虚增2017年至2020年收入金额9.3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27亿元。
此外,合众思壮还存在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及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的违法情况。以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为例,经查明,公司2017年至2018年以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向和创智建支付专网通信业务采购款,和创智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后进行贴现获得现款。
监管部门指出,由此产生的贴现费用应由合众思壮承担,但合众思壮为了调节利润,未及时将贴现费用入账,而由和创智建先行垫付贴现费用。该行为导致合众思壮2017年虚减财务费用1238.75万元,2018年虚减财务费用7471.52万元,2019年虚减财务费用3040.5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8亿元,累计虚减利润总额8710.27万元。
对于合众思壮的违法事实,证监会表示,公司上述行为导致 2017 年至 2020 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 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 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合计罚款超1200万元
基于合众思壮的连续造假行为,监管部门认定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认为,合众思壮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首先证监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合众思壮表示,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合众思壮是一家以卫星导航高精度应用为主营业务方向的企业。虽然公司表示“造假”被严惩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但公司业绩持续低迷却是不争事实。
尽管业务方向“高大上”,但是公司近几年业绩却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回顾来看,合众思壮2021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9270.45万元、-2.4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再亏近1800万元,同比下滑超过两倍。